| 各旅游企业:
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10月1日至5日,在番禺广场举办 “2008年(第六届)番禺旅游文化美食节”,并在全区主要景区(点)和酒店餐饮企业设立分会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会场设立时间:10月1日—31日
二、地点:各大景区(点)、酒店、餐饮店
三、要求
(一)营造节日气氛
1. 各企业在显眼位置悬挂“2008年(第六届)番禺旅游文化美食节□□□分会场”(□□□为企业名称)横标,由各企业按照现场实际尺寸自行制作;
2.插彩旗、挂灯笼等装饰物;
3.酒店、餐饮企业,设美食展台或美食图片展板,展示本店的特色美食。
(二)搞好店内外环境卫生,美化环境
(三)加强消防等安全防范工作,防止火灾、食物中毒及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礼貌待人,服务周到,热情待客,提高服务档次。
美食节期间,旅游协会将组织人力,配合旅游局到各景区(点)、酒店、餐饮企业检查、督导。
二OO八年九月十七日
(联系人:李建洪 张敏桢 8464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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