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旅游局2008年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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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根据《番禺区做好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评工作方案》和《番禺区2008年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精神和分工要求,结合旅游行业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番禺区做好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评工作方案》为依据,以2008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通过开展深入的旅游行业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让广大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深入人心,为我区各项建设的全面发展和城市文明水平的整体提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 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整合全区旅游行业的力量,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提升旅游行业的综合素质,实现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高质量地完成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任务,为创建活动测评项目内容和测评标准全面达标做出最大的努力。

三、 组织机构
  我局将创建工作作为下半年的首要工作来抓,成立旅游行业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由区旅游局黎德权局长任组长,麦镇强副局长、雷志强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旅游局各职能科室、旅游协会秘书处、旅游协会理事以上单位负责人。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业务管理科,具体负责指导旅游行业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 工作分工
  (一)办公室
  1、督促其他科室报送各类创建文明城市所需材料,加强对番禺商旅网宣传创建工作的指导,并为其提供资料。
  2、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严格实行考核问责制,并将有关资料归档和放到番禺商旅网。
  (二)市场推广和资源开发科
  1、配合区宣传部、区文广局牵头组织的“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做好相关文字、图片资料整理,并报送办公室。
  2、整理我局有关红色旅游线路的推介资料,上报办公室。
  (三)业务管理和质量监督科
  1、做好各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细化和分工,督促各旅游企业配合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做好材料上报、汇总、归档等工作。
  2、结合第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系列活动,加强旅游行业的安全宣传、培训、监督、检查工作,巩固安全形势,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向办公室报送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资料和图片。
  3、及时派发有关创建的宣传资料到各主要景区和星级酒店,并督促企业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4、起草有关创建工作的文件到各旅游企业,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提出具体工作实施要求。
  5、督促旅游企业做好卫生和服务工作,要求企业正确引导游客自觉纠正和克服不文明、不卫生的习惯。
  6、配合有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测评标准,推动历史名人公园的建设。对属于爱国主教育基地的旅游企业,如莲花山旅游区、余荫山房等,要加强指导和检查。
  7、要求旅行社提供一些我区红色旅游的线路(如植地庄、星海公园等),制定加强红色旅游的工作意见或办法,并将上述资料报送办公室。
  8、认真做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点的推荐工作。
  (四)旅游业服务中心
  1、整理红色旅游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旅游的线路,报送办公室。
  2、商旅网要积极配合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宣传工作,设立专栏专题。
  (五)旅游协会秘书处
  结合旅游协会运动会等各类活动,突出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主题,做好旅游企业的宣传发动工作。整理有关图片或文字资料,并报送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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