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旅游局2008年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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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根据《番禺区做好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评工作方案》和《番禺区2008年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的精神和分工要求,结合旅游行业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番禺区做好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评工作方案》为依据,以2008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通过开展深入的旅游行业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让广大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深入人心,为我区各项建设的全面发展和城市文明水平的整体提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 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整合全区旅游行业的力量,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提升旅游行业的综合素质,实现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高质量地完成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任务,为创建活动测评项目内容和测评标准全面达标做出最大的努力。

  三、 组织机构
  我局将创建工作作为下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成立旅游行业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由区旅游局黎德权局长任组长,麦镇强副局长、雷志强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旅游局各职能科室、旅游协会秘书处、旅游协会理事以上单位负责人。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业务管理科,具体负责指导旅游行业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 宣传措施
  1. 积极开展我区红色旅游活动。拓展革命传统教育新阵地,制定加强红色旅游工作的意见,加大对红色旅游景区,如植地庄、星海公园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如莲花山旅游区、余荫山房等景区的管理力度,加强红色旅游宣传、推介工作。充分利用七一建党、八一建军、十一建国等时机,组织旅行社集中推广我区红色旅游线路。
  2. 全力配合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牵头组织的“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
  3. 派发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资料到各主要景区和星级酒店,督促宝墨园、莲花山、余荫山房等旅游景区及星级酒店悬挂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并督促旅游企业配合做好其他宣传工作。
  4.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和谐旅游、文明出行”活动,制定市民文明出行指南,并通过网络信息公布、派发宣传资料等措施进行宣传,加强市民文明旅游意识。
  5. 结合第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系列活动,加强旅游行业的安全宣传、培训、监督、检查工作,巩固安全形势,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6. 起草有关创建工作的文件到各旅游企业,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提出具体工作实施要求。
  7. 督促旅游企业做好卫生和服务工作,要求企业正确引导游客自觉纠正和克服不文明、不卫生的习惯。
  8. 配合有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测评标准,推动历史名人公园的建设。对属于爱国主教育基地的旅游企业,如莲花山旅游区、余荫山房等,要加强指导和检查。
  9. 认真做好文明城市测评实地考察点的推荐工作。
  10. 在番禺商旅网(www.6088.com)上开辟“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番禺”专栏,全面宣传区旅游行业积极配合做好创建文明城市的具体措施。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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